[提要]29日,记者从高密市公安消防大队了解到,高密市柏城镇柿子园村一村民家中非法销售、储存汽油和柴油,影响附近居民安全。近日,高密市公安消防大队接到举报称,高密市柏城镇柿子园村一村民家中非法销售、储存汽油和柴油,影响附近居民安全。
本报8月29日热线日,记者从高密市公安消防大队了解到,高密市柏城镇柿子园村一村民家中非法销售、储存汽油和柴油,影响附近居民安全。经检查发现,该村民家中存有数百斤柴油和18桶汽油,随后检查人员对该违法经营易燃易爆场所予以查处。
近日,高密市公安消防大队接到举报称,高密市柏城镇柿子园村一村民家中非法销售、储存汽油和柴油,影响附近居民安全。接到举报后,高密消防大队迅速派出监督检查人员联合当地派出所一起对该违法经营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查。
据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介绍,到场后他们发现,在该居民家中一处角落里,放置着一个油桶,旁边用大大小小的油桶、矿泉水瓶装着柴油或汽油。各种大小的油桶胡乱放置在地上。
记者了解到,该居民家储存有柴油数百斤以及大大小小18桶汽油。据该居民介绍,这些汽油和柴油主要销售给村民以及自己用。
据监督检查人员介绍,该居民在未取得储存危险物质许可证且储存危险物质场所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下,私自在家中用塑料桶储存汽油和用油罐储存的柴油自用和销售,如不及时处理,将会给附近居民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将储存的汽油予以收缴,给予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