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3月30日讯(通讯员 胡武)3月28日,广西公安边防总队通报:广西公安边防总队企沙边防派出地点辖区内展开消除火灾风险排查举动中,查办一同私自贮存倒卖散装汽油案。现在,因不合法贮存风险物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人钱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
3月23日晚,企沙边防派出所民警接到大众告发:企沙镇某大街内有人不合法贮存运营风险化学品(汽油)。该所民警在查看中发现,缺乏30平方米的房间内存放着40多个装有汽油的20晋级塑料桶和30多个装过汽油的塑料空桶,房内无任何消防、技防、物防安全设备。房间周围是居民区,房子密布、人口密度大,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在这次举动中,工作组在两处柴房共查禁近800升汽油。据了解,此案当事人钱某经过不合法途径购回汽油,存储在房间内的塑料桶里,在未办理任何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存储出售汽油。钱某告知,他自己接连3次算计购买并出售汽油100桶,算计2000升,在第三次进货后,还没有出售就被公安机关抄获。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相关规定对钱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分,对800多升汽油和存储汽油运用的塑料桶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