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安徽淮南的村民顾小虎(化名)向我们讲述了他的不幸经历。为了给农用机械加油,顾小虎开着小货车去加油站加了1500元的柴油,没想到却因此被当局罚款3万元,连他的车辆都被暂扣。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11月2日,正值农忙季节,顾小虎发现自家拖拉机和收割机的柴油不够。他赶紧用小货车去加油站购买了1500元的柴油,准备运回给农机使用。他装了三只容量200升的塑料桶,当时并无任何异样。然而,回程途中,他却被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拦下,原因是涉嫌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许可而擅自运输道路危险品。
根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58条,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暂扣了顾小虎的车辆,并要求他在一个月内交纳罚金3万元。对此,顾小虎感到无奈,为了交这笔罚款,他不仅卖掉了自己的水稻,还借了1.2万元。这样的情况让人不禁思考,法律的严厉是为保护公众安全,但这是否也要考虑到农民的实际需求?
从顾小虎的描述中能够准确的看出,他并非出于售卖的目的购买柴油,而是为了自身的农机使用。对此,村支书赵成刚表示,顾小虎的行为在农村地区非常普遍,许多农民都会以这种方式为自己的设备补充燃料。
而淮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工作人员则强调,柴油属于危险品,必须由拥有相对应运输许可的车辆进行运输。但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是否真正考虑到了小农户的需求?
其实,这一事件也引发了法律层面的讨论。不少法律专家对此表示,此事件有几率存在法规适用不当的情况。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林小明指出,尽管柴油的确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根据各地细则,对于小量的家庭自用运输,应该有更灵活的管理措施。
林律师指出,按道理而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应该明确规定了在运输少量危险货物时的一些豁免条件。他认为,顾小虎此次拉运柴油的数量和性质,与规定的治理目的并不完全吻合,因此,不应采取如此严厉的处罚措施。
在这一事件中,法律的适用是否过于僵化,执法是否应该采用更为人性化的方式来进行处罚,引发了更多人的思考。是否每一条法规,都能够完美无瑕地应用于每一个案例?
回顾事件,法律与现实的距离有时似乎是不小的。不少村民在为农忙奔波时,经常会遇到法律知识不足的困境,他们如何明白什么是危险品运输,什么不属于这类,往往依靠的是旁人的经验和自我摸索。管理上应该更看重实际,而不是一味以法规为准绳,不顾不一样的情况的差异。
顾小虎因购买1500元柴油被罚款,似乎并非个案。在信息化尚未全方面覆盖的 rural 地区,对于居民来说,法律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我们大家都希望,类似的事件可以促使更好的法规落实与执行,在严肃执法的同时,也能兼顾人性与事实,让每一位村民在法律的护航下安心生活,踏实耕作。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