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局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花卉苗木产业高水平发展的实施建议》的通知
现将《关于推进花卉苗木产业高水平发展的实施建议》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线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花卉业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2〕114号)、《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方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的实施建议》要求,快速推进我省花卉苗木产业(以下简称“花木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本意见中的花卉苗木是指用于观赏、美化、绿化、彩化、香化以及其他工业目的的栽培植物。
到2030年,全省花木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产业体系逐步优化,科学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花木文化日益繁荣,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整体竞争力显著提升,全省花木种植培养面积稳定在140万亩左右,力争年销售额达200亿元,年综合产值超过1000亿元。
(一)优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布局。构建“一心五区”的总体布局:即以长株潭生态绿心为核心,重点建设生态绿心中央公园花卉园艺博览园和湖南省花木产业示范园;观赏花木产业区以浏阳河“百里花木走廊”和G319沿线为重点,最重要的包含长沙、株洲、湘潭、益阳、常德等;食用与药用花木产业区以邵阳、湘西自治州、永州、衡阳、怀化、娄底、岳阳等为主;珍稀特色花木与盆景产业区以张家界、湘西自治州、常德、永州等为主;湿地花木产业区以岳阳、益阳、常德、长沙、湘潭等为主;彩叶植物与草皮产业区以郴州、永州、长沙、湘潭等为主。在城市周边发展以花木为依托的休闲旅游、家庭园艺等,鼓励引导各种资源向优势产区、优势产业集聚。
(二)加强种质创新利用。开展传统名花、珍稀濒危花木、本土特色花木和具有潜在利用价值的花木种质资源保护、鉴定评价、开发和利用,加大花木新品种和良种选育。深度融入岳麓山实验室种业创新工程,推进我省传统主要花木种业自主创新,开展花木育种核心技术攻关,不断丰富我省自育花木品种类型和数量。完善标准和评价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方面提升花木育种质量和水平。
(三)培育生产经营主体。支持各县市区建设县域特色花木基地,加快发展花木专业合作社,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引导花农通过林地租赁、入股分红、劳务用工等方式与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建立灵活高效,组织化、专业化程度高,利益机制联结紧密的生产经营体系。建设一批高标准示范基地,引导花木生产主体采用轻基质容器育苗、智能温室等先进的技术设备,实现花木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培育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引导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与花农对接,发展大宗花木订单生产;通过“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设,支持各县市区建设花木示范园区,形成“一县一园区”发展格局。支持打造花木特色重点县20个,高标准花木生产示范基地20个。
(四)发展花木精深加工。积极引导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建设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基地,促进生产、加工有机结合。着力开展花木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食用、药用与工业用途花木产品的精深加工和多元利用,实现从原料种植向产品精深加工转型。重点开发玫瑰、菊花、百合、栀子花、金(山)银花、芍药、黄花菜、木槿、迷迭香、黄精等一批食药同源花木系列功能性产品,拓展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重点培育花木有突出贡献的公司20个。
(五)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花木+全域旅游”、“花木+乡村振兴”,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依托花木基地,打造一批生态花海、花木园艺中心、花木主题公园等新型花木综合体,促进花木产业与观光旅游、休闲养生、家庭园艺、庭院经济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区域特色花木交易场所,引导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集中交易。依托花木交易市场开展花事活动,加强与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发展花木电商、直播带货等营销新模式,推动线上线下销售。加强物流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推进花木物流与配送服务体系的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支持发展花木市场等交易场所10个,打造10-15个花木旅游示范基地。
(六)打造产业特色品牌。充分的发挥各地区主导花木品类、地域、自然和文化资源等优势,扶持以红花檵木、金(山)银花、百合、兰花、紫薇、栀子花、杜鹃、樱花、金弹子等为代表,特色明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鼓励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社会团体等创建花木驰(著)名商标,申请地理产品标志。加强花木产品的包装、品牌、形象设计,全力打造“湘花”公共优势品牌。通过举办国际国内花木园艺展会和花文化节推介湖南特色花木品牌。
(七)规范产业统计管理。建立科学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以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各基层单位积极对接合作社、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对花木产销情况、实体经营情况等做全面调查与数据统计,分级采集,逐级上报。利用湖南林业大数据平台对花木基地进行矢量化落地上图。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和市场行情的统计分析,提升统计质量。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花木产业的归口管理,逐渐完备行业管理与服务职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花木产业在产业富民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把花木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绿色富民的重要产业来抓。各地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一同研究制订花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推动解决产业高质量发展问题。要充分的发挥行业社会组织“组织、协调、服务、指导”作用,支持各级花木行业协会利用自身优势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产学研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九)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各个地区创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对花木产业资产金额的投入力度。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抓手,支持生产经营主体采取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省级层面利用花木产业等资金对示范带动效果非常明显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一定支持。依法依规合理保障用地需求,在不改变林地性质的前提下,鼓励利用低产低效林、退化林、灌木林、竹林、荒山荒地等拓展花木产业用地。依法支持符合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范围和标准的花木项目按照直服设施建设审批,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在设施设备补贴、税费减免、农业保险、花木鲜活产品物流绿色通道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花木贷等特色信贷产品,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鼓励保险机构开展花木保险业务,提高抗风险能力。
(十)加强科学技术人才支撑。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研发单位为支撑的科技联合体,加大花木科研经费投入,加大科研平台支持。充分的发挥各级花木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引导和鼓励花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大研发力度,对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瓶颈进行科技攻关,加快成果推广示范和转化应用。建立花木新品种选育、栽培技术、加工利用等方面的专业队伍,面向林农、合作社和企业等开展技术培养和训练和现场指导。通过“高校院所+花木基地+人才教育培训”模式,建立花木从业人员实训基地。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组织、花木企业组织花卉园艺师、盆景师、插花花艺师等花卉园艺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开展各类花木职业技能竞赛,培育工匠型花木技能人才。
(十一)加强宣传推广。结合湖湘文化渊源,将花木文化和湖湘文化有机融合,形成湖南独特的花木文化,加大花木文化和政策宣传。推广品牌连锁店、社区园艺中心、花木工艺坊、租摆服务等新业态,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培养大众爱花理念。利用好湖南自贸区和“一带一路”中非经贸博览会平台,加强与国内外相关花木组织机构的交流合作,让湖南花木“走出去”。支持各市州及花木行业协会举办相关展会与学术交流,积极参加国际国内重大花事活动,提升湖南花木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