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决议精力,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快折旧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告诉如下:
一、对轻工、纺织、机械、轿车等四个范畴要点职业(详细规模见附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挑选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纳加快折旧的办法。
二、对上述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制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越100万元的,答应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核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越100万元的,可由企业挑选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纳加快折旧的办法。
三、企业按本告诉第一条、第二条规则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能低于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六十条规则折旧年限的60%;采纳加快折旧办法的,可采纳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许年数总和法。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有关法律法规,企业根据自己生产经营需求,也可挑选不实施加快折旧方针。
四、本告诉自2015年1月1日起履行。2015年前3季度按本告诉规则未能核算处理的,统一在2015年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享用优惠或2015年度汇算清缴时处理。
注:以上代码和类别称号来自《国民经济职业分类(GB/T 4754-2011)》。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加强完善固定资产加快折旧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