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全市农贸(集贸)商场塑料购物袋出售、运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主张所指出的“全市农贸(集贸)商场塑料购物袋出售、运用过多过滥”的问题的确存在,提出的“关于整治全市农贸(集贸)商场塑料购物袋出售、运用的主张”非常中肯精确,对往后标准我市农贸(集贸)商场中塑料袋产品的出售、运用都是很好的辅导定见,感谢您对商场监管作业的关怀与支撑。
一、在出台约束农贸(集贸)商场塑料购物袋出售、运用的标准性文件方面。我局拟定出台了《烟台市农贸商场办理标准》,其间在“进货办理”部分,规则“场内产品进货商应向供货商讨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产品检验检测合格证”;“禁营项目”部分,规则“场内不得出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包装”部分,规则“农贸商场内不得运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施行塑料购物袋有偿运用准则。”
二、针对农贸(集贸)商场塑料购物袋出售、运用展开宣扬方面。我局在群众号上发布了宣扬新限塑令的“新限塑令和我有啥联系呢?”一图懂推文,从国家对塑料污染的管理与一般群众生活的影响、制止出产出售哪些塑料制品和为何需求制止约束运用这一些产品等三个方面向群众宣扬讲解了国家出台新限塑令的原因和塑料白色污染的损害。
三、展开整治农贸(集贸)商场塑料购物袋出售、运用举动方面。本年我局拟定下发了《烟台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展开2023年塑料污染管理专项整治举动的告诉》,安排全市各级商场监督办理部门从2023年4月至2023年12 月底展开塑料污染管理专项整治举动。一是加强对制止出产出售塑料制品的监督查看,依法查办出产、出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二是制止出产和出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各区市局集合工业集合区、质量上的问题多发区,商场、超市、城乡结合部、农村商场和出售门店等薄弱环节,以及产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等,于本年6月底前完结摸排作业,并同期发动针对相关塑料制品出产企业、出售者的专项执法查看;三是强化质量监督检查、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近年来,我局一向将购物塑料袋产品列入全市要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根据《产品质量法》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出产流转领域塑料袋产品质量监管。上一年,依照年度抽检方案从全市出产流转领域抽检购物塑料袋产品10批次,发现不合格品4批次,对相关企业已依法查办。本年烟台市局方案再抽取20批次购物塑料袋产品检验测验,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相关安全目标为要点,继续加大流转领域、网络出售和农村商场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强化出产、流转双向清查,严厉整改复查程序,保证同步施行对经营者的现场调查取证和清查。
下一步,咱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农贸商场出售塑料购物袋的抽检和查办力度,有用的避免农贸商场出售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行为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