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近来,潍坊市环保局发布2018年1月份环境违法案子行政处分。其间,王君英(潍坊高新区富祥塑料制品厂)年产400吨PE塑料制品项目需求配套建造的环境保护设备未检验,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通报如下:
大众网2月1日讯(记者 张坤)近来,潍坊市环保局发布2018年1月份环境违法案子行政处分。其间,王君英(潍坊高新区富祥塑料制品厂)年产400吨PE塑料制品项目需求配套建造的环境保护设备未检验,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通报如下:
当事人为王君英(潍坊高新区富祥塑料制品厂),环境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为年产400吨PE塑料制品项目需求配套建造的环境保护设备未检验,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处分决定为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处分根据为违背了《建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则,根据《建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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