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2月10日,寿光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法律大队行政处分信息揭露表》,针对(寿)市监行处字[2016]01-2016号寿光市明星塑料制品厂涉嫌出产、出售不合格修建用绝缘电工套管案作出处分信息揭露。
大众网2月13日讯(记者 单文玲)2月10日,寿光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法律大队行政处分信息揭露表》,针对(寿)市监行处字[2016]01-2016号寿光市明星塑料制品厂涉嫌出产、出售不合格修建用绝缘电工套管案作出处分信息揭露。
2016年5月25日,潍坊市产品质量查验所依法对寿光市明星塑料制品厂出产的修建用绝缘电工套管做监督检查,查验成果为严峻不合格。经查询,该批产品共出产了400米,成本价0.42元/米,出售价0.45元/米,货值180元,产品已悉数售出,违法来得到的12元。
2016年12月20日,寿光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决议对寿光市明星塑料制品厂给予以下行政处分:1、责令中止出产、出售不合格的修建用绝缘电工套管;2、处分款360元;3、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2元(合计罚没款372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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